共筑道路安全与规范运营防线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运营管理,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和畅通,2024 年 7 月 23 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一支队对养护部门、辖区收费公路运营管理等单位进行了一次严肃且具有重要意义的约谈。 

此次约谈旨在解决养护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等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与十一支队执法管理工作衔接不顺畅、执法管理存在不闭合等一系列问题。十一支队各基层大队负责人与养护部门、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代表在现场,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且深入地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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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中,十一支队业务工作分管领导宋宇村副支队长,首先对养护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必须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所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范围规范开展养护作业,并做好养护作业现场秩序维护。二是要加强养护巡查和养护力度并执行“三雨”制度,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和安全。三是对于出现的公路病害,要及时进行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明确整改时限,消除涉路安全隐患,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十一支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王辉副支队长,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强调,针对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服务区功能性服务和提升服务质量,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经营运行,杜绝任何形式的不作为,同时要不断提升收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过往车辆提供高效、便捷的通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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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此次约谈的各单位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工作质量,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期望,保障辖区公路交通运输环境安全、畅通。最后,十一支队强调,将持续加强对养护部门、收费公路运营管理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将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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