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扎实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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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是有效发挥社会监督、打造共建共享信用社会的重要抓手。近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工作。

“双公示”信息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对产生数据即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数据质量过关。2024年至今,我局已在乌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公开法人行政处罚29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应报事项,确保信息应报尽报,规范信息报送时限,确保及时归集上报,为营商环境提升营造公开公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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