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兰栓照顾生病的叔伯弟弟。
郑兰栓是一名教师,他既是大家心目中的工作标兵,又是孝老爱亲的楷模。多年来,他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认真履行着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
“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责任。我既然选择了这项工作,就一定要把它做好。”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00年8月,郑兰栓调入市第二中学,肩负起了忙碌而充实的班主任工作。期间,他的爱人两次大病,需异地住院手术治疗。记得2005年8月底,他妻子手术后的第二天正好是开学的第一天。郑兰栓放心不下他的毕业班,仅仅陪护了妻子一天,就连夜从呼和浩特赶回乌海,回到了工作岗位。家长和学生都被他无私的爱岗敬业精神所感动。
2008年,郑兰栓除了班主任以外,又挑起了艰巨而繁重的教务处主任工作。教务处的工作繁杂琐碎,需要用心、细致、周到的服务,需要多方人员的配合才能圆满完成。他奉行“勤勤恳恳、默默无闻”的老黄牛精神,率先垂范,为学校良好的教风与学风的形成起到了表率作用。全体老师在郑兰栓的带领下,通力协作,工作进展有序,历年中考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他也因此获得区级“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市级“优秀教师”以及“全国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
郑兰栓对生活、对家庭也是如此有担当。妻子的伯父一家生活在乌达区五化村。记得那是在1998年,当时一家人只靠伯父300多元的伤残补助金维持生活,可不幸的是,年迈的伯父因突发脑出血而去世,于是,这个家庭只剩了每月不到100元的抚恤金支撑。郑兰栓每月从自己家的生活费拿出150元,接济这个家庭,一直坚持了3年多,直到2001年,叔伯弟弟参加工作有了生活来源才停止。
然而,好景不长。继伯父之后,伯母又患上了脑梗,弟弟只能辞掉工作伺候母亲,这个家庭的医药费、生活费再次断了来源。郑兰栓一家只好又把这个沉重的经济担子担了起来,这一担就是好几年。好不容易年迈的伯母生活基本能自理了,可是在2012年冬季里,又不慎股骨头骨折。因为伯母一家在乌海举目无亲,所以家里的保姆费、医院的护工费等全部由郑兰栓支出。
2019年,其伯母去世。弟弟期间也因糖尿病并发症,烫脚时导致双脚皮脱落,伤势过重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还因为母亲的去世失去了遗属补助,仅有的不到7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本无法维持其日常生活和后续治疗。于是,郑兰栓开始积极联系街道社区,经过近半年的努力,终于将其纳入特困户。此时,其弟的病情也有所稳定,郑兰栓夫妻将其送到了市宜和老年公寓。如今,除了政府每月给的1600元特困补助和保险公司给的1680元长期护理险外,郑兰栓每月还给公寓交纳900元费用(包括胰岛素费用)。这副担子真的不轻,可郑兰栓始终默默地在做,毫无怨言。
在这样巨大的困难面前,郑兰栓和妻子也没忘记利用节假日抽空往返于呼和浩特与乌海两地,陪伴、看望自己病重的父母,直至老人去世。郑兰栓与妻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遇到困惑相互开导,有困难共同面对,努力做好“老师”“慈父”“孝子”等各种角色,成为人人羡慕的模范夫妇。
记者:毕晓敏
编辑:毕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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