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供电公司联合支部开展全员法纪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1月10日,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党支部联合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六五四供电公司党支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贯彻活动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重点阐述了新增和修改的条款,对分则中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以及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梳理,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职工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廉洁纪律风险点,例如滥用职权、收受财物以及谋取私利的行为。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则引导职工强化理论武装,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过宣讲教育,参加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要求有了更为清晰、深刻的认识,表示要时刻审视自身行为,认认真真学法规,处处讲纪律。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开展。(张佳馨、赵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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