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乌海实践”,建立部门联合、媒体融合、载体聚合、阵地整合“四合”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全民普法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法治乌海建设绽放绚丽之花。
部门联合 唱好普法“大合唱”
部门发挥普法主责。我市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市、区两级50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及《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工作由“一家独唱”转变为“众人合唱”,形成了部门主动参与、宣传内容丰富、群众收获满满的普法宣传格局。
群众成为普法主体。我市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和法治体验,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普法宣传中开展法律答题卡、问答大转盘等互动式普法活动,“群众看见愿意来、法律知识愿意学、尊法守法愿意做”的效果逐渐显现。2023年以来,近20万人次群众关注普法媒体、参与普法宣传、走进普法阵地,一批“法律明白人”上岗履职,群众逐步成为普法主体。
司法行政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普法工作我牵头,法治建设我引领”原则,推动各部门单位建立普法工作清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开展“亮品牌、比特色、鼓干劲”普法大比武,市属31个部门单位集中展示普法品牌创建、工作特色亮点、法治阵地建设、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等经验做法,“谁执法谁普法”“我学法我用法”得到普遍认可和全面落实。
媒体融合 普法宣传多元化
主流媒体发出权威声音。我市44个普法责任单位走进市融媒体中心“‘八五’普法第一线”电台直播间,52名法律工作者做客《普法课堂》电视栏目,32个经验做法在《乌海日报》“法入寻常百姓家”等栏目刊登报道。
拓展平台扩大传播覆盖面。我市结合市级媒体融合发展契机,围绕“新闻+普法”刊播司法信息50余次。市、区两级50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编发普法信息1万余条,培育了“王小红在线普法”“巾帼普法”“市场监管每周一法”等生动活泼的自媒体普法栏目,本地粉丝量过万的11名自媒体人士积极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载体聚合 精准服务见实效
法律服务送上门。我市培育了以“普法早市”为代表的多个普法品牌,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实现多部门多领域法律法规“打包”送到群众身边。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公园、社区、景区、农区、集市等地,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次,受众累计达6万余人次。2023年,由市司法局选送的“普法早市——推动乌海市品牌化普法快速发展”案例获评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综合类)创新案例,该案例还入选了《中国法治创新发展报告(2023)》。
群众愿意找上门。在“普法早市”活动中,我市组建了由人民调解、律师、公证、仲裁等力量组成的“流动司法所”,群众带着矛盾来调解、带着合同来审核、带着问题来咨询。积极协调供水、供电、燃气、公交、医院等单位在“普法早市”活动现场提供便利服务,推动实现普法宣传和民生服务“一站多能”。
阵地整合 普法宣传“接地气”
聚焦“有形”。我市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口袋公园建设,将法治文化融入城市景观,新建成“扫黄打非”“版权保护”“国防教育”“反诈”等法治类主题公园12个、法治广场3个,让广大市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聚焦“有感”。我市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设置棋盘、转盘、跳方格等趣味体验设施,运用图文展板、电子地图、实物展示、VR眼镜、声光电特效等,让广大群众在休闲之余学法,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2023年,全市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累计接待群众8万余人次。
聚焦“有效”。我市擦亮“法治乌兰牧骑”品牌,组织乌海乌兰牧骑、民乐协会、舞蹈协会等文艺团体常态化参与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在欣赏文艺表演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2023年,我市以“文艺+法治”的宣传形式开展各类法治主题文化惠民活动18场,累计创作法治文艺作品53部,3部作品获得自治区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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