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自治区党委将2024年确定为“诚信建设提升年”,乌海市紧紧围绕诚信建设工程,将诚信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石,牢固树立“以诚筑城,以信立市”理念,以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巩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成果,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牵住“牛鼻子”,将政务诚信作为诚信建设工程“重中之重”
乌海市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逐步推行“十公示”,不断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拓宽公开模式,升级改造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采取10余种灵活多样的解读和服务形式,将诚信建设挂入“加速挡”。截至目前,主动公开基础信息784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843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118条,发布政策解读1321条。创新公开渠道,采取“线下+线上”公开途径,依托“乌海·无忧办”政务创新模式,打造“一有一无两专三精”(有温度、无障碍、专业、专注、精细、精确、精准)乌海特色政务公开新理念,助力乌海诚信建设步入“快车道”。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和民营企业“最愁、最盼”问题,实现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9452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全覆盖;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市本级75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免证办”“反向办”,主动向办事企业和群众精准推送办件提醒及在线办理链接12.1万条。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建立诚信政府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构建长效监督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印发《乌海市政务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诚信建设投诉”窗口、“蒙企通”平台、“12345”政务诚信热线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
把握“关键点”,将商务诚信作为诚信建设工程“核心要素”
乌海印发《乌海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对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修复1402条行政处罚。深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在商务领域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召开“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累计发布“红黑名单”7695个。依托“信易贷”平台(乌海站)为企业开展融资服务,截至目前,实现线上授信83笔4.38亿元,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印发《乌海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区率先探索实施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高度重视商务诚信文化的培育和传播,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截至目前,已有6896家企业荣获自治区级诚信达标企业,59家企业荣获自治区级诚信示范企业,1家企业荣获自治区级诚信标杆企业。
筑牢“基础石”,将社会诚信作为诚信建设工程“坚实支撑”
乌海市利用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诚信理念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乌海诚信故事”、百场百姓名嘴基层巡讲、“铸魂大思政行动”等活动,让诚信文化深入人心。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各类诚信宣传宣讲活动70余场次,刊(播)发重点新闻报道110多条次。积极推广宣介“全国诚信之星”等典型人物和诚信示范企业,多领域、全范围宣传推介诚实守信模范典型,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守住“公正门”,将司法公信作为诚信建设工程“重要保障”
乌海市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市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99.92%,有效公开率96.79%,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努力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全覆盖”。建立两级执法司法质量分析机制,完善政法工作主要业务数据季度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状况和安全稳定形势,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完善涉企冤错案件纠正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纠错案件甄别纠正小组,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对“久侦不结、久拖不决”刑事案件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建立联合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高对虚假诉讼方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规范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切实提升虚假诉讼立案、侦查等工作质量。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全市政法单位严格落实《乌海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若干措施》,常态化开展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查。市司法局推动全市律所、公证、仲裁等24家机构及315名从业人员实现执业档案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水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