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乌海市将现行呼吸系统技术规范项目映射整合为68项价格项目,停止“超声雾化吸入”等135项呼吸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经X线下支架置入术”使用范围。整合后的价格项目分为诊断、治疗及监测三大类,涵盖了呼吸系统医疗服务的主要环节。例如,诊断类项目中,肺功能检查明确计价单位为“次”及服务流程;支气管镜检查费区分常规与特殊光源(如荧光、窄谱光源),并细化价格构成。治疗类项目中的介入治疗和吸入治疗也明确了计价方式,避免了不必要的费用叠加。
本次规范整合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定价格属于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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