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关于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公示》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入选
内蒙古自治区
碳达峰试点园区
关于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名单的公示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内发改环资字〔2024〕19号)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实际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在各旗县(区)和园区积极主动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确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0个旗县(区)和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园区为自治区碳达峰试点。 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委反映。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电话:0471-6659277 邮箱:cxljzy56@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和园区名单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 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和园区名单 (乌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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