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无论是否参军,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都要进行兵役登记。
1.兵役登记对象为辖区内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适龄公民,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18周岁当年未登记的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应及时进行补登。
3.已进行兵役登记符合服兵役条件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前,每年应当进行核验。
4.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1.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首页,点击“兵役登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点击“初次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 张1 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各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均设立兵役登记站,依法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组织辖区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登记义务。了解详细政策规定,可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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