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第二水源” 解城市发展之“渴” ——我市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综述(中)

城市水系一景。 (赵永刚 摄)

近日,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再生水利用配置优秀试点城市,作为典型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地区、水生态脆弱地区,开展试点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22年我市成功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成立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再生水规划、配置、利用、布局等各项任务,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把各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区,形成层层落实、环环相扣、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制定《乌海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推进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再生水是指废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被喻为城市“第二水源”。遵循“四水四定”原则,我市积极开发利用城市的“第二水源”再生水,2022年再生水利用量达到0.27亿立方米,利用率超过85%;2023年上半年利用量达到0.12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93%,远超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的国家要求,走在了全国和自治区的前列。

优化利用布局,实现再生水“高效”利用。依托现有6座污水处理厂,我市推动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应收尽收,积极构建“污水处理厂+供水公司+企业”的“集中收集、分散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企业”的“点对点”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统,“三区一园多点”的再生水利用布局已基本形成,再生水供水效率得到提高,再生水大部分回用于重点工业项目,每立方米再生水实现了更高的经济效益。

加强配置管理,凸显“第二水源”重要性。我市最早于2011年将再生水利用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多年来坚持将再生水、雨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和集中调度,并逐年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再生水已成为支撑全市绿色低碳发展的“第二水源”。

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再生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市用水实行“预算+计划+定额”的“3+”管理模式,将水资源预算管理、定额管理与已有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结合,为提升再生水利用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全区率先制定地方节约用水法规,《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创新提出非常规水利用、水权流转等重要内容,为推进“审、批、取、供、用、节、排”全链条节水、供水要素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开源挖潜,拓展污水渠道。我市先后实施微咸水、苦咸水转化再生水的综合利用工程,挖掘非常规水潜力,通过收集微咸水、盐碱治理降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成为可用的再生水,利用量可达2000万立方米以上,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打造2个千亿级的产业集群、5个超百亿的产业链群提供了坚实的水要素保障。

多水源联调联动,构建区域“水银行”。实行多种水源混合配置、联调联动,新上项目优先配置使用非常规水资源,节约有限的常规水资源,当非常规水源不足时再要求企业利用常规水源。印发实施《乌海市水权流转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促进水权流转,盘活各类水指标,用好现有水资源,积极引导水指标向高效率、高效益行业流转,逐步构建区域“水银行”。

“再生水利用是破解水资源瓶颈的重要途径,也是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增量。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力推进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多水协同,多路径供给保障,加快形成具有乌海特色的规划布局、生产输配、利用管理、政策支撑模式,走出再生水资源配置利用的‘乌海之路’,为全市及全区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用水保障。”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和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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