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供电公司:警惕信息公开“拱手送密”

为增强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12月10日,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海南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警惕信息公开‘拱手送密’”保密举案说法专题学习。

本次学习,重点对新修订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遵守国家保密规定”进行以案说法。会上,对保密管理存在缺位,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不严格的两个案例进行了回顾。通过案情分析发现,保密意识常识缺乏、秘密载体管理不到位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形同虚设是导致2个泄密案件的发生的主要原因。

会议强调,警示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单位将抓住“提高意识”和“增强技能”两个关键,全覆盖开展保密形势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从加强保密教育培训、严格文件载体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审查三个方面增强保密意识常识、严格文件资料管理,抓好信息公开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杜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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