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滨河供电公司召开 四季度党风廉政会议

10月24日,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滨河供电公司召开了党风廉政会议,旨在加强公司纪律性和廉洁自律意识。

会议重点环节由该公司生产副经理、支部纪检委员王洋领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10条纪律红线》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处分处理规定》有关内容。王洋同志详细解读了纪律要求,强调全体员工应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持公司良好的纪律风貌。

“星海”新时代宣讲员李雪波进行了主题为《注重家风建设,厚植廉政根基》的清风宣讲。宣讲内容提出,广大党员干部应将廉洁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中,以此提升个人修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该公司经理、支部副书记张拥军在会上强调,廉洁从业应该深值在每一位干部职工的骨血之中,无论在何岗位、做何工作、有何权力,都应该有对镜自省的负责态度,让廉洁思维指导日常工作,让两袖清风成为生活常态。

此次会议是对公司员工进行的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提醒,体现了公司对廉洁自律的高度重视。通过本次会议,滨河供电公司进一步巩固了企业文化和员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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