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供电公司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氛围,10月15日,内蒙古电力集团乌海供电公司综合事务中心、负荷管理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党支部联合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中,三家支部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市民讲解《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解过程中,志愿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传递中华民族精神内涵,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加深了广大市民群众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了解,切实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方面做出了详细要求和规定,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基本遵循。

下一步乌海供电公司联合支部将会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深刻理解和把握其中的核心要义,努力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人人关注民族团结、人人支持民族进步的良好舆论态势,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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