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党的工作纪律 做到敢于斗争勇于担当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就是要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第一百三十一条强调,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关处分。因此,党员干部要恪守党的工作纪律,严肃追究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或者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行为,做到敢于斗争勇于担当。

一、牢牢把握好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斗争和担当是一种责任,敢于负责才叫真担当、真斗争。敢不敢斗争、能不能斗争,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党员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牢牢把握好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面对问题矛盾要迎难而上,面对风险危机要挺身而出,面对逆境挫折要愈战愈勇,主动担责,主动站出来斗争,主动破解难题、化解风险,牢牢把握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二、坚定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理想信念

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必须从思想根源入手,坚定理想信念,补钙壮骨,扶正培本。一要坚持学习理论知识,从理论知识中汲取斗争营养。“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有力量。”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原原本本研读经典原著,深刻感悟经典著作的思想精髓以及精神实质,学深悟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性理论成果,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在理论上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遇到大是大非问题不动摇、不回避。二要在政治上做“坚定者”,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在必要时必须表明坚定的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性,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加深对新时代伟大斗争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

三、在实践中锤炼党员干部的斗争本领

新时代党员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才能学到真本领、练就真功夫,要把实践作为提升斗争本领的磨刀石。一要加大党员干部基层一线的锻炼,以接地气的方式深入基层、扎根基层,直面基层一线的各种困难挑战,在庞杂的斗争实践中不断经受考验,丰富斗争阅历,练就敢于斗争的精气神和善于斗争的真本领。二要将党员干部放到承担重大风险挑战的岗位上去实践,提升斗争见识,增强抗压能力。做到面对各种重大风险挑战,要敢于亮剑、敢于担当,善于运用党的先进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跨越艰难险阻,实现在重大斗争实践中提升斗争能力。

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因此,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和监督问责四项机制。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严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不得对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等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二要立足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促进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做到从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物质上奖励、生活上关心四个维度实施正向激励。还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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