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 优援便援”工作宗旨,多措并举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市法律援助中心建成法律援助实体服务窗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预约平台三大平台,依托司法行政机关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向社会公众公布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实现军人军属法律问题及案件第一时间接待(接听)、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指派;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增设军人军属维权律师值班专席,实现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军人军属法律服务需求。
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三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进一步简化受理程序、减少等待时间,确保军人军属“零障碍”享受法律援助;依法做好军人军属优抚政策落实、宅基地房产、家庭婚姻等法律援助工作,指派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推动涉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
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涉军援助案件做到“三个必须”,即涉军援助案件必须指派一名执业三年以上资深律师办案、涉军案件援助机构必须听庭并全程跟踪、涉军援助案件必须全部进行回访满意度调查;在案件办理终结后,积极听取办案机关、军人军属对案件办理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承办人落实改进措施;在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承办、归档等各环节持续发力,建立庭审旁听、意见征询、受援人回访、结案审核、质量评估“五位一体”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升军人军属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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