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护佑黄河安澜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在乌达区乌兰淖尔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加大沿黄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不同于放生和放养,增殖放流是以科学为依据、以环保为前提,促使生物资源环境得到补充和恢复的重要举措,能够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改善水质、水域生态环境。活动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折页,讲解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传播环境保护理念,倡导公众共同守护母亲河,共建美丽乌海。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探索黄河生态保护司法机制,与行政执法、人民检察等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信息互通的联络机制,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乌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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