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在海勃湾区法治公园,市司法局、海勃湾区司法局、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展台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讲解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的《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出台《条例》旨在促进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贡献力量。
活动中,工作人员针对群众提出的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引导和鼓励群众通过多元调解的途径来化解矛盾纠纷。
当天,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同步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
据了解,从4月中旬以来,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各普法责任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下一步,市、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各普法责任单位将持续掀起《条例》学习宣传热潮,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延伸矛盾纠纷化解触角,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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