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顺利推进已完工程转固工作

为科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进一步解决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城乡服务中心于7月初将乌海市甘德尔街—神华街公铁立交工程项目和乌海市客运枢纽周边建设路、车站路、北经五路道路工程两个项目资产共计3.46亿元计入我局财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固定资产科目,为下一步资产处置、划转奠定基础。

此项工作的推进,规范了项目管理全过程,加强了在建工程形成资产的管护责任,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中心将持续对已使用在建工程、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做好跟踪服务,确保已交付使用项目“应转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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