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乌海公布3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海南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海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1#电石炉净化四层、六层等位置设置的一氧化碳探测器高高报警,中控室操作人员未分析报警原因,未填写报警处置记录。

二、原因剖析:

一是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一氧化碳高高报警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未严格执行气体报警处置及记录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心缺失;

二是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报警应急处置、记录要求培训不到位,员工对不处置、不记录报警情况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导致隐患未及时消除。

三、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执法人员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案例二

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8日,海南区应急管理局对某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72学时的问题。

二、原因剖析:

一是企业季节性招工难,为填补岗位空缺,导致培训过程中培训学时不足;

二是企业培训后未实时核对学时进度。

三、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增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对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档案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归档,确保员工培训学时符合要求。目前已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案例三

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9日,海南区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某煤矿未对高压验电器进行定期检测、副井口信号工未佩戴安全帽。

二、原因剖析:

一是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安全工器具全生命周期管理缺位,采购、入库、检测、报废流程空白,无专人负责与定期送检计划;

二是制度与培训不足,未落实高压工器具检测检验、个人防护佩戴等刚性制度,违规成本低。作业人员侥幸心理、习惯性违章,自我保护意识差,不按规程操作。

三、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三条第一款“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戴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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