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家!乌海市电动自行车40家登记业务网点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方便居民就近办理,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三区均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点位,截至9月9日,全市有40个网点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海勃湾区新增4个,海南区新增1个),现将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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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登记业务网点请扫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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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不需要驾驶证!

上牌不收费

不强制购买保险!

带牌销售不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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