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内建房〔2025〕73号)文件要求及市住房市场服务中心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8月1日起,乌海市范围内所有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均需通过住建部门网签窗口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二、办理要求
1.买卖双方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前,须先到指定网签窗口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
2.自8月1日起,未取得网签备案合同的交易,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予受理房屋转移登记业务。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1.海勃湾区:乌海市市民中心二楼(滨河大道2号) 电话:0473-6987759
2.乌达区:乌达区政数局2楼9号窗口 电话:0473-3666318
3.海南区:海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5、207办公室 电话:0473-4021115
望广大企业群众周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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