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23日夜间至25日早上乌海市有降雨天气过程。23日以分散性小雨为主,24日至25日中到大雨,主要降雨时段为24日20时至25日05时。23-25日过程累积雨量15-50毫米,24-25日累积雨量10-4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可达20-30 毫米,局地有暴雨,部分地区有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根据《乌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版)》要求,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应对工作,经会商研判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3日12时00分启动乌海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乌海市已进入主汛期,本轮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局地短时雨强大,部分地区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暴雨积涝气象风险较高,请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务必保持高度重视,严加防范降雨落区叠加的影响,加强灾害隐患点排查,做好暴雨次生灾害防御,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高度重视短时强降雨应对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畏难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细抓实强降雨应对工作。尤其是要高度关注露天煤矿、非煤矿山附近河道,重点关注海南区苏布腊格沟。
二、强化监测预警。各区防指、市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情、水情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加密预报预警频次,尽可能延长预见期,为调度指挥提供有力支撑,为防汛救灾赢得先机。水务部门要做好水情监测预警工作,主动向相关部门共享水情、汛情信息,确保水情、汛情预警到位,警示公众及时预防避险。各区防指加强与气象局对接,建立一一对接工作机制,根据预案转移受威胁区域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河道工程巡查防守。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河道、堤防的工情观测,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发现险情及时抢护。海勃湾区要密切关注海勃湾千里山水库和千里沟河道上游来水,如上游有游玩和开车人员要立即驱离。加强毛尔沟上游(阿特斯光伏附近)、后格德尔根沟下游、东山防洪沟、凤凰河(育英桥段)等重要山洪沟的巡查。此次降雨乌斯太、鄂托克旗棋盘井降雨较大,乌达区要加强乌尔特沟上游观测和山洪沟来水,东源科技涵洞桥重点关注,提前对乌尔特沟、巴音赛河的清淤,清理河道附近停车等问题。海南区要加强乌珠林沟、石大门沟等水情、汛情,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各区防汛指挥机构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山洪河道巡查防守工作。
四、做好城区防洪排涝工作。要认真做好城区防洪防涝工作,市住建局、交通局、市区两级公用事业中心做好应急准备和排涝处置,提前检查立交桥泵站,保障城市排水通畅,必要时要及时进行强排。各区防指和交警部门要做好雨天道路交通管控,在积水路段和过水路面实行交通引导,及时提示行人和过往车辆,严禁在强降雨期间冒险通过积水路段、过水路面和积水立交桥。重点关注育英桥(六中南侧)、天宇公铁立交桥、岱山林场桥洞、海南区西来峰海明路桥洞。
五、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和煤矿、危化企业的防汛工作。各区防指、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要重点加强各矿山、非煤矿山、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防汛工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保障预警信息能够及时通知到危化企业、非煤矿山、煤矿,在出现降雨预警和强降雨行洪期间,煤矿和处于重点危险区域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停止生产,提前转移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和机械,不间断巡查管控,确保不发生山洪亡人事件,减轻财产损失。各区、应急管理、能源部门要加强矿区管理,特别是矿区道路车辆管控,强降雨期间要封闭,防止车辆被困,造成人员伤亡。
六、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各区和住建部门要压紧压实施工工地防汛安全责任。各相关部门务必将安全措施细化并落实到每一个工地、每一间工棚,通过建立详细责任清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责任全覆盖、无死角,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网络。滚动分析研判监测雨情汛情发展趋势到点到人落实预警“叫应”要求,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果断落实转移避险硬措施,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七、加强旅游景区的管理。各区防指、文体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提前向游人发布预警,及时采取熔断机制关闭景区,特别是近期出现的网红打卡点、山洪沟野营地等地方,属地和行业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劝离。
八、加强应急抢险力量。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24小时待命,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要预置抢险队伍,提前备足抢险物资物料、全面检修装备设备,确保能够随时调拨到位。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乌海支队、民兵预备役要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力量,加强队伍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九、加强应急值守。各级行政责任人要全面掌握汛情信息,靠前指挥,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24小时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全力做好防大汛、抗大险的应急准备工作。
十、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务局、市气象局要加密报送信息,及时向市防汛办报送汛情、气象等信息。
十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汛应急工作。
乌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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