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企业应报17939户,实报17003户,企业年报率达94.78%,位列自治区第二。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杨敏介绍,年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同时,同步部署实施的改革措施。年报制度旨在强化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年报制度,企业需要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重要信息,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还能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更加准确的企业信息,从而更好地实施监管和服务。
2014年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由以往政府部门直接年检,变为督促经营主体及时、准确报告公开信息的监管方式。同时,配套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公示信息抽查两项监管举措,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年报工作体系,奠定了信用监管基础,集中体现了公示即监管的监管理念。
如何提高企业年报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录制年报宣传视频,通过政企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年报公示的政策法规、年报须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进行年报。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外公布20余部咨询电话,电话指导经营主体开展年报工作,有效提升年报效率,并积极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对异常清退类经营主体采取“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措施,今年上半年共吊销企业361户。
近年来,经营主体对年报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年报公示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快捷、全面地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其经营状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有机统一,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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