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微讲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要坚持立法先行,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要聚焦高效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要强化制约监督,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执法司法权力规范高效行使。


四要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


五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我们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强劲动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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