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法院1个集体2名个人获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市中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立案庭庭长李冯燕、乌达区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康雯慧2人被评为“全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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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表彰既是对乌海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推动工作高水平发展的激励和鞭策。下一步,乌海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涉诉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法治化要求,聚焦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持续推动重点事项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立案信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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