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坚持节水优先 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

近年来,乌海市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不断完善市、区两级取用水管控体系,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节水工作,以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乌海市高位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在自治区率先制定《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以“一个总量、六个效率”为核心的“四水四定”目标体系,全面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乌海市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实行“预算+计划+定额”的“3+”管理模式,通过水资源预算管理、定额管理、计划管理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生态量水而行、非常规水源利用,逐年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


乌海市深化用水制度改革,修订完善《乌海市水权交易实施办法》,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行业流转;制定《乌海市农业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农业水价改革,打通工、农业水脉,为有序推进用水权交易提供保障;制定《乌海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颁布《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以法治推进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节水。


乌海市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分区域、分行业从严控制水资源,将“节水优先”理念前置于项目审批环节,新建工业项目执行领跑定额标准、新建农业项目执行先进定额标准,严把项目准入关。


乌海市将再生水、集蓄雨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在水资源“三条红线”的基础上纳入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下限指标,形成了具有乌海特点的多水源、多路径、统一配置、联合调度的水资源管理新模式。


乌海市发布自治区首部《乌海市水资源(2020—2022年)》白皮书,成功举办首届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论坛并发布《乌海共识》,为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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