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2024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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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保障2024年海勃湾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结合海勃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海勃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坚持执行严格控制班额、校模的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现有划片范围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学校招生范围。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儿童少年。


(三)具备入学条件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四、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详见附件1.2《2024年海勃湾区中小学招生范围》。


五、学位类型设置及分配原则


依照《海勃湾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范围》,按批次分配原则逐级分配。每所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完成后还有空余学位则接收第二批次的学生,以此类推,直到全部招满为止。如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以此类推)招生完成后没有空余学位,则其余学生依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配到相邻学校。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其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户主和房主是父或母。


第二批次:亲子关系


1.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小学满一年以上的、中学满五年以上的,户主和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其户口为学生海勃湾区独立户(单边户口),房主是学生本人或父母。


3.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对应该户籍的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房主与户主互为亲子关系(以派出所户籍证明为准)。


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1.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海勃湾区户籍上,户主是父或母,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


2.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小学满一年以上的、中学满五年以上的,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对应户主的房产证明材料。


3.其户口为学生海勃湾区独立户(单边户口),无对应房产证明材料。


第四批次:无户有房


其户口是海勃湾区户籍以外地区的学生,有海勃湾区自购房,房主是学生本人或父母。


第五批次:挂靠他人


1.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上,户主和房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小学不足一年的、中学不足五年的。


2.其户口挂靠在海勃湾区户籍其他亲属户口上的学生(不论挂靠时间长短),父母无自购房产的。


第六批次:无户租房


其户口是海勃湾区户籍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且在海勃湾区无自购房,租房居住。


第七批次:随机派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由海勃湾区教育局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


2.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


六、教育优待


(一)军人子女。乌海市户籍现役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获得战时三等战功和日常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参加(执行)经战区级以上单位批准的军事应对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等重大军事任务,当年需要入学的军人的子女。乌海市户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和一等功奖励的公安民警子女。


(三)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入职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口岸边境管理区基层一线单位工作满2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5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


(四)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支持海勃湾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人才子女。


(五)初中一年级优抚对象为海勃湾区属教师子女(包括公办幼儿园正式招聘合同制教师);小学一年级优抚对象为海勃湾区各小学的教师子女(可申请到本校就读)。


(六)每所中学可招收12名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和人数另行通知),申报学生须参加区级及以上级别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比赛的小学应届毕业学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海勃湾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监督,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招生过程材料报海勃湾区教育局备案、审查、公示录取结果。


(七)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安排二孩、三孩与其在读兄(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子女的于8月12日—1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政府111办公室进行审核,海勃湾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优待政策入学申请。


七、集团化办学学校招生办法及规定


(一)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新桥大街校区(原海勃湾区第六小学)一年级教师由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校本部选派部分优秀骨干教师和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新桥大街校区选拔的优秀教师组成,通过结对互助、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办学品质。如原招生范围内招完之后还有空学位的,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校本部学生可自愿申请到新桥大街校区就读。


(二)海勃湾区第五小学教育集团


海勃湾区第五小学教育集团本届一年级学生全部在海勃湾区第五小学龙游湾校区就读,海勃湾区第五小学校本部和海勃湾区第五小学龙游湾校区均按照原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三)海勃湾区滨河小学教育集团


海勃湾区滨河小学团结校区(原海勃湾区团结小学)一年级教师由海勃湾区滨河小学校本部选派部分优秀骨干教师和海勃湾区滨河小学团结校区选拔的优秀教师组成,通过结对互助、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办学品质。


八、乌海万达集团业主子女入学安置办法及规定


乌海万达集团购房业主子女依照招生范围划分,就近进入乌海市第四中学和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新桥大街校区就读。


九、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及规定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有就读意愿的学生自主选择申报,在网上报名平台选择“申请就读学校”时选择相应的学校名称。网上申报人数如超出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由海勃湾区教育局指导在开学前进行抽签,名单现场公布,没有抽上的学生由海勃湾区教育局依照报名信息按照公办学校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如学校私自接受未抽上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十、乌海市第七中学(乌海一中分校)、乌海市第十一中学招生规定


根据学校布局情况和相对就近原则,为乌海市第七中学(乌海一中分校)和乌海市第十一中学科学划定招生范围,乌海市第七中学(乌海一中分校)从2024年秋季开始按照本方案执行,乌海市第十一中学从正式投入使用时开始按照本方案执行。


十一、新生入学报名流程


(一)信息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9:00—8月8日18:00。


(二)入学登记: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蒙速办APP报名:报名人员手机下载蒙速办APP,进入蒙速办(乌海),使用家长信息注册登录,进入首页“新生入学一件事”进行报名。


2.电脑浏览器报名: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乌海市”进行注册报名。


(三)打印报名表


新生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下载打印《海勃湾区(初)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


十二、报名材料审核


(一)材料审核时间


1.8月12日—8月16日期间海勃湾区教育局对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一新生的就读资质进行复核审查。在海勃湾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的学生,按照幼儿园(小学)的统一要求,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相关材料交到毕业幼儿园(小学),幼儿园(小学)按照海勃湾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材料复审。


2.不在海勃湾区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的学生,则在8月12日—8月16日之间自行到海勃湾区滨河小学进行复核审查。


(二)审核材料内容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海勃湾区(初)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


2.海勃湾区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和海勃湾区居住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教育优待的儿童、少年应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按照教育优待规定进行办理,同时视为当事人自愿放弃相关教育优待的权利。


5.涉及2024年片区调整小区学生,如有变更入学材料的,需将原户籍、房产材料一并提交,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相应学校,注明申请原因。


(三)关于房产材料的说明


1.自购房(符合下列三项中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如原件在银行抵押,需提供房屋查询证明或抵押合同原件;


(2)已购房但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的,提供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房屋查询证明。


(3)回迁安置房屋可提供回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租房:提供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或(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或签署的租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四)关于房屋产权的补充规定


1.房屋产权证上规划用途是“住宅”“商住”的可以认定为入学登记凭证,其他的均不作为入学房产凭证。


2.所提供的房屋产权必须是监护人所有,若提供的是与他人(非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的住房,不管产权比例为多少,均不可作为入学房产凭证。


3.新购房未网签、已网签但不具备居住条件、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房产均不作为入学房产凭证。


4.从2024年开始,海勃湾区中小学实行房产学位入学政策。即从2024年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地址实施记录。当房屋用于产权人子女入学使用学位的,自该房产地址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可安排一个就读学位,即“一房3年一学位”,同一家庭多子女的不受限制,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五)材料有效期


按照“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办法,涉及2024年片区调整小区的学生,入学材料变更日期截止2024年7月30日前;其他区域学生按照2024年1月1日执行。


十三、分配结果查询及新生报到时间安排


(一)分配结果查询:2024年8月28日公布分配结果,家长登录蒙速办APP“新生入学一件事”进行分配结果查询,学生按照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报到。


(二)阳光分班:8月31日实施阳光分班,各中小学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学生发展水平、男女性别比例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力量。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结果。双胞胎分班时,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捆绑分班。


(三)分配结果复核: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异议,学生家长于8月28日—8月29日到海勃湾区第八小学旁体育馆申请复核(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十四、新生补登记相关要求


2024年海勃湾区不再设置补登记,凡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网上报名登记的,均随机派位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十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2024年招生宣传、服务工作,让所有的学生家庭了解招生政策,平稳顺利完成海勃湾区幼升小、小升初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全面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严格规范辖区内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确保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等政策。


(三)保障特殊群体。为切实保障海勃湾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四)严格收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五)加强学籍管理。开学后15天之内,所有学校将注册新生信息采集完毕,一月内完成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附件1


2024年海勃湾区小学招生范围


海勃湾区第一小学:


包括新华西街北一街坊,新华东街北一、二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一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一、二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一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一街坊,长青西街北一街坊,长青东街北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二小学:


包括卓子山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甘德尔东街一、二、三、四、五街坊,河槽东二、三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五小学龙游湾校区:


包括双拥西街(摩尔沟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双拥街(摩尔沟街)北零散住户,下海勃湾街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下海勃湾砖厂,滨河办事处富园村、绿园村、中河源村,千里山镇新园村、幸福村、新一村,海北养殖小区、海北村、铁路东区北村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四小学:


包括千里山西街北二、三街坊,新华西街北二、三街坊,新华西街南一、二、三、四街坊,卓子山西街南一、二、三街坊,甘德尔西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五小学:


包括凤凰岭西街北二、三街坊,长青西街北二、三街坊,黄河西街北一、二、三街坊,狮城西街(鄂尔多斯西街)北一、二、三街坊,和平西街北一、二、三街坊,海北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一小学新桥大街校区:


包括清泉大街一街坊,新桥西街一、二、三、四、五、六街坊,新桥大街一、二、三街坊,新海大街(体育大街)一街坊,三厂区一、二、三街坊、海勃湾区六公里,海勃湾区十八公里,卡布其,平沟矿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光明路小学:


包括凤凰岭东街北四、五、六街坊,长青东街北五、六、七、八街坊,黄河东街北四、五、六、七街坊,狮城东街(鄂尔多斯东街)北五至十三街坊,东山南一、二街坊,和平东街北五、六、七、八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八小学:


包括狮城东街(鄂尔多斯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和平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海北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双拥东街(摩尔沟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林荫东街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第九小学:


包括海达街一、二、三、四、五街坊,车站南路一、二街坊,海勃湾区农场八队、九队,海达二通场一、二街坊,海勃湾区七一五农场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实验小学:


包括凤凰岭东街北二、三街坊,长青东街北三、四街坊,黄河东街北一、二、三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依林小学:


包括和平东街北九街坊,海北东街北五、六、七、八、九街坊,双拥东街(摩尔沟东街)北五、六、七、八、九街坊,林荫东街北五、六、七、八、九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滨河小学:


包括海吉街(宜化街)(不包括满世水云轩小区)、君正街、万晨街、神华东街、神华西街、世纪大道东一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九中学小学部:


包括世纪大道东二、三街坊,海达前进农场一、二街坊,区委一、二街坊,鸿达街、冬青街、四合木街、兴海街、乌斯太街、棋盘井街、蒙西街,下海勃湾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七中学(乌海一中分校)小学部:


包括新华东街北三、四街坊,新华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河槽东一,新华东街北五、六、七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三、四、五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十一中学小学部:


包括滨河二期住宅、海吉街(宜化街)以南、满世水云轩小区以上户籍地址。


海勃湾区滨河小学团结校区:


包括千里山镇新地村及周边村、千里山镇千钢社区及周边地区以上户籍地址。


附件2


2024年海勃湾区中学招生范围


乌海市第二中学:


包括和平西街北一、二街坊,和平东街北一、二街坊,狮城西街(鄂尔多斯西街)北一、二街坊,狮城东街(鄂尔多斯东街)北一、二街坊,黄河西街北一、二街坊,黄河东街北一街坊,长青西街北一、二街坊,长青东街北一、二街坊,凤凰岭西街北一、二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一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一、二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一、二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三中学:


包括和平东街北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狮城东街(鄂尔多斯东街)北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街坊,黄河东街北二、三、四、五、六、七、八街坊,长青东街北三、四、五、六、七、八街坊,凤凰岭东街北二、三、四、五、六街坊,东山南一、二、三、四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四中学:


包括新华东街南一、二街坊,卓子山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甘德尔东街南一、二、三、四、五街坊,体育大街一街坊,新桥大街一、二、三、四、五、六街坊,清泉大街一街坊,河槽东二、三街坊,新海大街(体育大街),三厂区一、二、三街坊,海勃湾区六公里、十八公里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五中学:


包括狮城西街(鄂尔多斯西街)北三街坊,黄河西街北三街坊,长青西街北三街坊,凤凰岭西街三街坊,千里山西街北三街坊,新华西街北一、二、三、四街坊,新华西街南一、二、三、四街坊,卓子山西街南一、二、三街坊,甘德尔西街一、二、三、四街坊,海达街一、二、三、四、五街坊,车站南路一、二街坊,海勃湾区农场八队、九队,海达二通场一、二街坊,海勃湾区七一五农场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七中学(乌海一中分校)初中部:


包括新华东街北一、二、三、四、五、六、七街坊,千里山东街北三、四、五街坊,新华东街南三、四、五街坊,河槽东一街坊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八中学:


包括海北西街北一、二街坊,海北东街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双拥西街北一、二街坊,双拥东街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街坊,双拥街南、北零散住户,林荫东街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街坊,海北养殖小区、海北村、铁路东区北村,千里山镇其他所有村居的学生,卡布其、平沟矿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九中学初中部:


包括和平西街北三街坊,海北西街北三街坊,双拥西街北三、四街坊,世纪大道东一、二、三街坊、海达前进农场一、二街坊、区委一、二街坊,万晨街、君正街、神华街、四合木街、鸿达街、冬青街、兴海大街、乌斯太街、棋盘井街、蒙西街,下海勃湾一至九街坊、下海勃湾砖厂、中河源村、富园村、绿园村,千里山镇新园村、幸福村、新一村以上户籍地址。


乌海市第十一中学初中部:


包括滨河二期住宅、君正街以南以上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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