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2023年以来,乌海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全力推进“六个工程”,以全市“十二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财政担当,充分展现财政作为,全力做好稳增长、防风险、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财政各项事业实现新突破、作出新贡献,为自治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贡献了积极的财政力量。
着力抓收支、保平衡,坚决打好稳定财源的“攻坚仗”
乌海市财政局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深入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政策措施,持续稳定扩大财源。2023年,乌海市超额完成年度收支目标,财政运行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80亿元大关,再创历史新高。2024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累计完成53.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超序时进度8.96亿元。
2023年,乌海市财政局从严从细管财理财,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切实压减“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2023年和2024年初预算分别压减“三公”经费819万、86.42万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着力保基本、兜底线,坚决打好防范风险的“持久仗”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重大风险。严格暂付款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统筹预算可用财力消化以前年度存量财政暂付款及新增财政暂付款。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金融政法联动,建立定期研判会商机制,切实推动解决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着力扣主线、抓重点,坚决打好增进民生福祉的“整体仗”
2023年,乌海市民生支出132.38亿元,占全部财力支出76.9%;2024年上半年,全市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50.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有力保障自治区43件民生实事和“十大民生工程”落地见效。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安排资金用于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支持“颐养乌海”建设。坚持惠民为本,聚焦各族群众“痛点、难点、堵点”精准施策,安排资金用于医疗、养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健全乌海市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敬老院、颐养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就医、养老等负担,全力打造“颐养乌海”品牌,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支持安居优居工程。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抓好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任务收官,提升城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资金用于“暖心煤”项目,切实解决农牧民的取暖难题,把温暖真正送到了各族群众心坎上,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举措落到实处。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设施改善,提速推进市一中新校区、市十中寄宿制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着力促改革、强管理,坚决打好提质增效的“主动仗”
建立健全沉淀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出台防止资金沉淀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全市沉淀资金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财政事权改革。出台教育、应急、国防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和规范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财政事权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扎实推进财会监督提质增效。建设财政内部控制信息化平台,将内控系统嵌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使用,及时提取数据发布预警,强化财政内部各业务节点的监管。出台《乌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财会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突出“零容忍”打击财会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乌海市部门决算编制及公开工作、财政教育资金支出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出进度等均居自治区前列。
新征程上,乌海市财政局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凝心聚力“闯新路、进中游”,继续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用勤勤恳恳的付出换取扎扎实实的成效,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中创造新业绩、交出高分卷,以实际行动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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