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听起来非常“高大上”,其实,一包零食、一件衣服、一首音乐……都涉及知识产权,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知识产权的内涵非常丰富,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拓展。比如买商品时冲着品牌去,买回来却发现“李逵”变成了“李鬼”;网盘中保存着一些盗版电影电视剧资源;从网上盗图、二创……这些都可能涉及知识产权侵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是知识经济时代非常重要的资源。“知识”关乎科技发展,“产权”涉及法律保障。当前,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从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认知误区,颇具代表性的就是“模仿不算抄袭”这一错误观念。事实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即便技术方案存在非创造性改动,但只要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样会被认定为侵权。此外,在侵权法律责任认定方面,不少人秉持“个人非商用即免责”的错误认知,以为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传播他人作品并不构成侵权。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向不特定人群传播作品,即便未获取直接经济利益,也会构成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一端系于创新,另一端与市场紧密相连。它不仅是企业的“核心生产要素”,更是市场中极具价值的“金色资产”。要知道,智力成果在创新,侵权违法的手段也在创新,竞争主体之间也可能产生新的知识产权纠纷。因此,全面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必须统筹协调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保护、行政执法等多个环节,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相关部门也应积极作为,主动靠前服务,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让服务更接近创新原点与产业一线,解决新问题、新纠纷。
知识产权保护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在此,我们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从个人层面,自觉抵制盗版产品、拒绝抄袭行为;从社会层面,共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才能守护好“创新之火”,为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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