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乌海市并召开督察动员会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10月31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乌海市并召开督察进驻动员会。督察组组长冯任飞就做好本次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副组长吴强通报了督察工作有关安排和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乌海市委书记唐毅就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督察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作了表态发言。

冯任飞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是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

冯任飞强调,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按照工作安排,此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督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以及上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唐毅表示,这轮生态环保督察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系统检验。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乌海落地生根。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督察,严守工作纪律,把接受督察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纠治偏差、整改规范的过程。要坚持立行立改,注重举一反三,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谋划推出一批政策举措,抓出一批实实在在的环境治理成果。要强化统筹兼顾,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一体推进治矿、治企、治水、治车、治路、治气、治场“七治”举措,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乌海力量。

会上,吴强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期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24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473-2661693(受理群众举报时间为每天8:00—20:00),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A0017号邮政信箱。

自治区督察组全体成员,乌海市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区党政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列席会议。(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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